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9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0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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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荣华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广播电视工作的长期关心和支持。您在省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破除三网融合的制度障碍,确保老百姓能收看地方广播电视台节目的建议》(第0970号提案)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四川移动、四川电信电视用户无法收到本地电视台相关节目”的原因

(一)我局分别向中国移动四川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移动”)和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电网络公司”)进行了核实,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经核实,四川移动与省广电网络公司合作开展的爱家套餐用户是可以收到到本地电视台相关电视节目,但四川移动独自开展的互联网电视套餐业务是无法收看本地电视台相关电视节目,主要原因有:

一是四川移动没有取得相关牌照资质。

二是没有将直播内容通过省集成播控平台审核传送的通道。

三是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互联网电视不能开展直播服务,只能开展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四川移动开展的互联网电视业务,只能从事点播业务,如果擅自将本地电视台节目传输至移动平台属于违规行为。因此,移动用户(除爱家套餐)暂时无法收看本地电视台节目。

(二)四川电信传输的节目通过省集成播控平台已有市州广播电视台的节目,但是没有区县台节目,主要原因是: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的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应当是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新闻节目。”强调地(市)级以下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时政类新闻节目,不允许违规传输给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互联网企业非法传播,以避免扰乱节目正常传输秩序。

  二、关于解决“四川移动、四川电信电视用户无法收到本地电视台相关节目”的措施

为了满足四川群众收看本地县级电视台节目的需求,规范四川移动、四川电信的传输服务行为,我们正采取以下措施:

(一)已经责成省广电网络公司等具有合法传输资质的企业,重点做好县级有线用户服务工作,完善便民惠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目前,四川广电网络传输的节目已经包含央视、省级、市级及当地各县级电视节目频道,当地广大群众完全可以通过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收看地方节目,了解本地时政新闻。

(二)敦促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电信抓紧完成我省IPTV规范对接工作,切实做到对IPTV内容的可管可控,严把内容审核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三网融合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在确保广播电视传输安全、内容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前提下,稳步规范发展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等视听新业务,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节目,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四)我局正在研究实施无线技术覆盖方式,将地方广播电视台节目传输至千家万户,切实解决老百姓看不到当地节目的问题。

(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电信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三网融合政策法规和广电总局要求,坚决打击虚假宣传、侵权盗版、违规传输等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四川广播电视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给了我们改进提高的机会,我们将不断完善工作中的各个方面,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高清四川”“智慧广电”的战略部署,奋力推进四川广播电视事业由大省向强省跨越,也恳请您一如既往的给予支持和鼓励。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特此回复。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