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0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8-1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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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琮煜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广播电视工作的长期关心和支持。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台广告审查和监督的建议》(第670号建议)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及时开展全面清查

(一)开展全面核查。5月9日,针对建议中反映我省电台播出的投资置业类广告和医疗养身类节目,我局分别向四川广播电视台、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下发了核查通知书,对投资置业类广告和医疗养身类节目开展了全面清理,经查,四川广播电视台广播频率和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广播频率均有医疗养生类播出,部分节目存在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情况,已责令播出机构全面整改。投资置业类广告在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经济频率(105.6)播出,存在引导偏差问题,已责令停止播出。

(二)及时召开规范省级频率频道广告播出工作协调推进会。5月10日,局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规范省级频率频道广告播出工作协调推进会,会议通报广播电视广告监测和引发信访投诉等情况,重申广播电视广告、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导视业务等管理法规政策,审看四川妇女儿童频道播出的部分虚假违法违规广告,听取相关播出机构商业广告播出内部管理、公益广告创制和虚假违法违规广告整治等情况介绍。会议要求,正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存在的问题,增强“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意识,认清媒体发展格局,科学评估传统广告在广电媒体的作用。会议明确,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强化互联网思维,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媒体融合发展力度。要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审核、档案管理等内控制度,切实加强广告内部审查工作,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7月1日前开展至少一次全面清理整治行动。要优化广告播出结构,提前谋划,改变以医疗养生类为主的状况,提升广播电视广告资源价值,维护省级广播电视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四川广播电视台开展全面整改。5月10日,我局召开规范省级频率频道广告播出工作协调推进会以后,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迅速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坚决贯彻规范省级频率频道广告播出工作协调推进会议精神,将会议要求落地落实。5月20日,四川广播电视台分管台领导、全媒体营运中心负责人和频道负责人向我局详细汇报了贯彻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依法履职,多措并举推进全省广播电视广告监管

全省各级广电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守底线、促发展”工作思路,突出广告导向管理,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坚持主管主办、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监管工作,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涉嫌违法违规广告问题得到了初步的治理,严重违法条次率逐年降低,有力的维护了广播电视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一)持续开展广播电视商业广告涉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以杜绝导向问题、严防虚假宣传、规范播放时长频次,以“投资置业类”、“医药保健类节目”和“医药类”广告为重点,仅2017年至2020年以来我局就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妥善处理信访投诉。2017—2020年共处理群众信访投诉3424条次,其中核查属实的1539条次,已责成相应播出机构立即停播相关商业广告,按照《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包括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核查不属实的1885条次,已经会同相应的播出机构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要求播出机构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严格执行广告播出“三审”等内控制度,切实维护广播电视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养生类节目的审查。2017—2020年审查备案294条次,不予备案30余条次。截止2021年5月,审查备案养生类节目67条次,不予备案23条次。

(四)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工作约谈制度,经常性约谈涉嫌违法违规广告播出的播出机构,2017—2020年,省广电局行政约谈59家(次),下发核查、违规整改通知267份,责令停播涉嫌违法违规广告50余条次。

(五)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健全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息沟通通报、监管执法联动、联合监督检查和工作会商研究等机制。将涉嫌违法违规广告情况纳入对播出机构社会效益考核范围,形成治理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告曝光,形成有效震慑,持续加强整改的后续监督,真正做到立行立改、杜绝复发;切实要求各级播出机构担负广告播出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播出审核程序,强化内部监测监管,对在播广告分类梳理和重新审核,发现违法违规广告立即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始终维护广播电视广告良好的播出秩序

(一)在全省组织开展广告播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加快广告经营调整转型,在提升质量、培育品牌、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导向意识、阵地意识和法治意识、服务意识,落实规章制度,强化媒体内部监控,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广告审查人员综合素质,切实完善并执行好广告发布流程、审查制度,确保安全播出不出问题。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络协调,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监督执法联动,共同做好全省广播电视报刊广告管理与执法工作,对典型虚假广告、严重违法广告率居高不下的媒体,建立联合通报、联合告诫、联合督导、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净化声频荧屏报刊,营造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

(四)加快提升四川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建设,加大投入,增加人员,充分运用现代科技监测手段,为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主动管理提供坚强支撑。

(五)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曝光一批典型违法广告案件,通过舆论监督有力警示、督促、引导播出机构及报刊单位进一步树立自律意识、法律意识、敬畏意识。

(六)要突出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着力推出更多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利于传播的优秀作品,不断提高公益广告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四川广播电视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给了我们改进提高的机会,我们将不断完善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高清四川智慧广电”的战略部署,奋力推进四川广播电视事业由大省向强省跨越,也恳请您一如既往的给予支持和鼓励。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特此回复。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1615日     

(联系人:李阳学联系电话:86526012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