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四川广播电视台、峨眉电影集团:
中国广播电视大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以下简称“金声奖”)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86号),第3届“金声奖”评选推荐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参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金声奖”评选推荐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选和表彰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德艺双馨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为广播电视行业树立榜样标杆。
二、奖项设置
第3届“金声奖”设优秀广播播音员主持人10名、优秀电视播音员主持人10名。我省初评可推荐名额为4名(广播2名、电视2名),其中地市级或县级播出机构人员不少于1名。
三、参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忠于党的广播电视事业,讲政治、重品行、强业务。
(三)持有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现正在全国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音主持岗位、且连续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三年(含)以上的播音员主持人,以上期限均计算至2025年6月30日。
(四)同时从事广播、电视工作的播音员主持人,参评时只可选报一类,不得兼报。
(五)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并具有播音主持高级职称的可以按一般参评人员参评,不计入以上20%名额。
(六)曾获“金声奖”者不参加评选。
(七)参评人员不得伪造、隐瞒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八)违法失德人员及其作品不得参评。
四、评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定人民立场,坚守社会责任,遵守职业道德,积极传递党和国家声音、传播主流价值观、展现新时代风貌。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良好的语言文化素养和优秀的表达表现能力,业务水平高,素质全面。播音主持作品坚持守正创新、符合时代审美、代表专业发展方向。
(三)德艺双馨,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影响力和一定知名度。
五、推荐名额
(一)四川广播电视台:6名(广播3名、电视3名)。
(二)成都市局:4名(广播2名,电视2名)。
(三)除成都以外的各市(州)局:2名(广播、电视各1名)。
(四)峨眉电影集团:电视1名。
六、初评工作程序和要求
参评人员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代表作品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各市(州)局。各市(州)局审核后报省广电局。四川广播电视台、峨眉电影集团直接报送省广电局。省广电局将于4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公示后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所有提交的文字材料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推荐报告。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的公示证明。
3.推荐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盖章原件。
4.推荐人选业务自传(包括但不限于从业经历、主要业绩、专业能力、综合素养等,3000字以内)。
5.推荐人选播音主持代表作品的文字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背景、内容阐释、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等)。
6.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
7.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参评材料清单。
8.推荐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页、有效期内的最新年度核验页或延续注册情况页,过期失效的证件无效。
9.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10.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推荐人选六寸彩色履历照1张、播音主持现场工作照2张,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以上1—10项材料须用A4纸打印各1份。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1—7项纸质版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
2.以上8—10项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各一份。
3.推荐人选的代表作品电子版文件:
(1)代表作品应选自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播出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推荐人选须在作品中以播音员主持人的身份出现。
(2)每人可报送3—5件代表作品,类别不限,时长不限,但3-5件作品的总时长不超过60分钟,至少有2件作品首播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0日。其中,参评广播播音员主持人语言量总计不少于30分钟,3-5件作品中至少含2件音频作品;参评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本人出镜量、口播量不少于20分钟,与配音量合计不少于30分钟。
(3)允许对代表作品进行剪辑,但推荐人选的播音主持部分须保持播出原貌,不得进行以优化为目的的后期制作。同时,须在《推荐表》中提供代表作品原完整版播出链接,如无链接则须在电子版材料中提供原完整节目。
(4)每件代表作品文件名须标注为“姓名(播音名)+代表作品名称”;每件代表作品文字介绍文件名须标注为“姓名(播音名)+代表作品名称+文字介绍”。
4.推荐人选的自我介绍视频:
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介绍、对代表作品的阐释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横屏拍摄,一镜到底,不进行剪辑,不使用滤镜,画面、声音清晰。文件名须标注为“姓名(播音名)+自我介绍”。
5.音视频文件格式:
(1)视频文件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最高不超过1920×1080,每件代表作品和自我介绍的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5G。
(2)音频文件采用MP3格式。
6.推荐人选彩色照片4张,采用JPG或PN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5M,包括:
(1)履历照1张。
(2)播音主持现场工作照2张。
(3)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
7.存储介质:
移动硬盘或U盘(务必贴注标签,写明推荐单位)。请推荐单位为每个推荐人选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名称须标注为:“推荐人选姓名(播音名)+评选类别+推荐单位”。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
八、宣传声明
为宣传和推广“金声奖”评选成果,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对初评入选人员的代表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上述代表作品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参评人员所在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九、“金声奖”评选不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十、报名截止时间
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本材料须在2025年4月15日前寄送至省广电局,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请送交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全部参评材料。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19号附1号省广电局人事处,邮政编码:610017,联系人:钱霞、李晨,联系电话:028—86694982、86526740。
总局通知及本通知相关表格均可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网址为www.nrta.gov.cn。
附件:1.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优秀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推荐表
2.第3届中国播音主持“金声奖”推荐人选一览表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