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四川广播电视台,峨眉电影集团,中国广电四川分公司: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将《关于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医药广告播出违规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同时要举一反三,创新抓好各类广告播出管理,推动构建全省广播电视广告传播良好秩序。
联系人:李阳学,联系电话:028—86526012。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3月25日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关于开展全省广播电视医药广告播出
违规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2025年全国、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部署,省广电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开展医药广告播出违规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广电总局坚决整治医药广告播出违规问题工作部署,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大对广播电视违规播出医药广告整治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执法监管,坚决纠正虚假或夸大夸张宣传、超时长播出、用医患形象作疗效证明、以健康养生节目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等突出问题,体系化建立医药广告发布和传播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广播电视广告良好传播秩序,为新时代文化强省、健康中国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整治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厉整治广播电视机构医药广告播出的下列违规行为:
(一)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
(二)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作广告推荐、证明的;
(三)未经审批或备案核准播出,或者使用失效药品批准文号播出广告的;
(四)擅自篡改审批备案内容、播出版本与审批备案版本不一致的;
(五)保证或变相保证治愈疑难疾病、说明药品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六)夸大或夸张宣传药品功效、安全性断言或保证,与其他药品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
(七)以健康节(栏)目、医疗咨询、免费体验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或者在节(栏)目播出中插播广告的;
(八)以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九)超出规定时长播出广告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播出情形。
三、主要措施
本次整治行动不分类型、不划阶段,聚焦整治重点、贯穿始终,坚持立行见效、抓在经常,一体推进学查治改。
(一)加强法规宣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准确掌握广告播出管理规定和审查标准,增强法制意识,强化行业自律,依法依规开展广告经营活动。
(二)开展排查纠治。严格落实广告审查发布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有关广告法律法规和整治重点,组织广播电视机构全面开展在播、待播广告及医疗养生类节目合规性排查,做到一个不漏、一件不少。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分析原因、明确时限、落实责任、整改纠治、逐个销号;对排查发现的违规播出行为,要采取停播等果断措施坚决纠正。
(三)整治突出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突出源头治理,组织广播电视机构围绕整治重点和排查问题对标检视、制定措施、立行立改,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加强协作联动、用好法治手段,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广告违规播出行为,适时向社会公布违规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医药广告违规播出整治的高压态势。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源头遏制广告违规播出,健全完善广告登记、审查、发布机制,严格播前审查、重播重审制度,严把广告播出时段、时长、质量关。强化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属地管理和媒体社会责任,健全完善广告播出研判、监测监管、检查督导和惩戒机制,净化和清朗医药广告播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狠抓落实。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播出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整治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压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把规范播出医药广告作为首要任务,落实广告发布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把握整治重点,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投诉、问题核查、播出审查、监测监管等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常态化广告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医药广告播出“零违规”。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宣传、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检查、执法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坚持把整治行动与主题公益广告创作展播活动结合起来,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经验做法,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请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省级播出机构2025年11月30日前将总结情况报省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