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四川广播电视台,峨眉电影集团,科教频道,有关单位:
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的2024—2025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大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第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我局拟于2026年3月初组织第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初评暨四川省2024—2025年度优秀电视节目评选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参加。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奖项的引领作用,推动新时代电视文艺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类别
电视综艺节目、电视戏曲节目、电视纪录片、电视文艺栏目、少儿电视节目、电视动画节目。
三、评选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各级电视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上首播的上述六类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
四、申报指标
(一)四川广播电视台:电视类不超过15件作品,网络视听类不超过5件作品。
(二)成都市:电视类不超过15件作品,网络视听类不超过5件作品。
(三)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电视类不超过8件作品(有电视动画片参评可增加1个指标,不增加其他类型节目),其中汉语节目不超过5件,少数民族语言节目不超过3件。网络视听类不超过2件作品。
(四)其他各市(州):电视类不超过5件作品(有电视动画片参评可增加1个指标,不增加其他类型节目),网络视听类不超过2件作品。
(五)峨眉电影集团、四川科教频道:电视类不超过3件作品。
(六)各报送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地区)的节目制作优势,自行确定六大类别报送的比例,总额不超过规定报送指标。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创新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坚持原创,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三)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四)违法失德人员及其参与主创的作品不得参评。
六、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推荐工作由各市(州)局统一负责组织(省级播出机构自行组织)。初评工作由省广电局负责组织。
初评单位不接收除上述负责推荐工作单位以外申报的作品。
(一)电视类节目
电视类节目由省局宣传处负责组织初评,优秀作品数量按参评作品总数40%确定,并按广电总局下发的名额推荐部分优秀作品(不含少数民族语言类节目)参加第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评选。
(二)网络视听类节目
网络视听类由省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负责组织。
七、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限
材料报送均采用邮寄方式,各市(州)局负责本辖区申报作品的审核、收集和报送工作,其他单位直接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
附件:1.申报要求
2.申报作品汇总表
3.参评节目推荐表
4.参评栏目推荐表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2月11日
附件1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及资质要求
申报主体应为参评作品的版权单位,且同一作品仅接受一家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应为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各类制作机构。电视动画片必须具备我省《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参评节目推荐表》或《参评栏目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作品的导演阐述、节目介绍、播出情况及社会反响、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字幕表须与报送的播出版视频内容一致)等文字材料各3份,用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作品汇总表》一份,加盖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1.以上盖章的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各1份,采用pdf格式。
2.申报作品的视频文件汇总:统一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视频文件的大小原则上每小时不超过1.5G。文件名称请命名为:“《作品名称》—参评类别—第XX期/集—申报单位”。
“电视文艺栏目”参评需开播一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需选送5期播出版完整视频,选送的5期节目播出时间须在本通知规定范围内。
3.预告片或宣传片: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不超过1920*1080,视频文件的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G。文件名称请命名为:“《作品名称》—参评类别—预告片或宣传片—申报单位”。
4.海报和剧照:海报限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限5张。海报和剧照均采用jpg或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应不少于1M。文件名称请命名为:“《作品名称》—参评类别—海报或剧照—申报单位”。
5.存储介质:(1)移动硬盘或U盘(务必贴注标签,写明市州名称或申报单位)。(2)每部申报作品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含所有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名称请命名为:“《作品名称》—参评类别—申报单位”。
(三)以上参评材料不予退还,请在邮寄前自行备份。所有文件夹及文件请严格按照格式命名,否则不予受理。
三、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19号附1号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电视类节目收件及联系人:宣传处,李朴,电话:028—86526860,18515702578;
网络视听类节目收件及联系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贾炳霞,电话:028-86526675,19232860685。
附件2
申报作品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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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作品(栏目)名称 |
参评类型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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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第29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
参评节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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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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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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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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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期数/总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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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期数/报送 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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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每集 时长(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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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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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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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
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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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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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电视台播出* |
频道 |
日期 |
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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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视听平台播出* |
平台名称 |
日期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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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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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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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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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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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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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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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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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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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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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创人员 |
制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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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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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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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嘉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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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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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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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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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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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的频道、日期和时段,原则上填报数量各不超过5个。
3. 主持人:没有可填“无”。
4. 节目简介:简要介绍节目宗旨、定位、内容、形式、风格以及播出、收视情况等,300字以内。
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