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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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情况。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四川省广播电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在广电视听领域落地见效。

(一)主动公开体系完善,覆盖全领域关键信息

一是精准发布行业规划与政策文件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秉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理念,及时发布《四川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成都市有线电视网络加密定向传送经批准落地境外卫星电视频道管理方案》等核心文件,覆盖行业职称评定、境外频道管理等关键领域,保障公众及时知晓四川广电视听行业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是高效回应社会热点关切针对年度重要规划与政策,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聚焦四大类群众集中关注问题主动回应

1.职称评审类解答影视艺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标准、评审流程等疑问

2.资格考试类回应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考试安排等问题

3.人才工程类解读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的申报要求与培育政策

4.行业动态类通报四川广电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领域最新进展。
    2025年全年累计接收各类信访诉求579件,涵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407件、麻辣社区“群众呼声”22件等多渠道,按时办结率达99.75%,实现诉求响应“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是动态更新行业监管与服务信息通过省广电局官网“广电要闻”“行业动态”等栏目实时发布行业工作动态,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全链条信息公开“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等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图;依托官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许可办理结果在线查询;每月发布全局行政许可办理台账,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监管服务全程透明可追溯。

四是严格落实财政信息公开要求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财政厅统一部署,在局官网及时公开“四川省广播电视局2025年部门预算”“2024年度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本级)单位决算”,同步完成4家直属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实现财政信息公开全覆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全面公开人事与人才服务信息围绕人事管理关键环节,主动公开三类核心信息

1.事业单位招考发布2025年度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报考资格条件、笔试成绩等全流程信息

2.职称评审公示2025年全省5个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知、结果

3.资格考试及时发布202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报名通知、考试大纲、成绩查询等服务信息,为行业人才发展提供透明化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受理渠道畅通

严格执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获取信息提供便利。2025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发布质量提升

2025年,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官网整理发布政策文件6篇,政策解读件10条,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有序,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有序,传播矩阵完善

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要求,制定完善《四川省广播电视局2025年保密工作要点》等制度性文件,抓好微信、QQ等群组清理,开展自查自纠,做好ChatGPT、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等重点事项整治。2025年,共更新微信公众号154条、微博203条,局官方网站内容1176条,发布公告公示40条,转载上级信息849条。局官方网站总访问量62.1496万次,微博关注量30159人,微信公众号订阅量5923人。

(五)监督保障机制健全,全流程管控强化

一是建立“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管控。严格保密审查机制。落实“先审后发、应审必审”要求,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分层级、多维度保密核查,确保涉密信息零泄露。

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审核标准,明确审核流程,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全方位把关,从源头提升公开质量。

三是深化处室会商协作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动沟通渠道,针对多领域、多环节公开事项,通过事前会商、事中协同、事后评估,确保信息发布一致权威。坚决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责任追溯机制,将《四川省广播电视局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核办法》嵌入信息发布全流程,统一核心平台发布标准与口径,实现主动公开信息精准推送、同步更新,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省本级,不含委托事项)

行政许可

14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传播效能待提升。面向公众的政策解读类信息数量有限,且多以文字说明为主,缺乏可视化、通俗化传播形式,政策知晓度和理解度有待提升。

二是部分公开信息质量待优化。信息发布的精准性、规范性存在提升空间,部分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众互动深度与效能不足。回应群众关切的主动性有待增强,互动渠道的响应速度和反馈质量仍需优化,未充分满足公众参与决策、表达诉求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全流程管控,筑牢信息公开安全质量防线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完善“初审+复核”双重把关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合规建立信息质量评估体系,从内容精准性、表述规范性、发布时效性等维度强化源头管控,提升公开信息整体质量。

二是构建多元传播矩阵,丰富政策解读供给整合优化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核心平台,拓展广播、电视等传统渠道,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发布网络,实现主动公开信息多平台同步推送,扩大信息覆盖面。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针对重要政策文件,采用图文图解、短视频、专家访谈、问答互动等多元方式,将专业政策转化为群众易懂的内容,提升政策传播效能。

三是聚焦民生关切,深化公众互动服务围绕群众关心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行业监管、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或参与决策的信息,增强公开内容实用性与便民性。畅通局长信箱、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互动渠道,建立“接诉即办”响应机制,对群众咨询、诉求及时回复、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公众参与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