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2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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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新广函〔2016173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加强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办函〔20169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做好对政策文件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帮助社会公众准确掌握和理解政策的重要方式,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的重要途径,是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载体。认真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考评要点,把解读工作纳入局党组会重要议题,纳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与文件制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原则上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二、落实责任

凡由我局起草或牵头起草、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省直部门名义印发的面向社会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的文件均为重要政策文件,应纳入解读范围。建立解读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由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领导分管政策解读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对文件进行解读属性认定,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沟通联络和跟踪督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文件起草处室或牵头起草处室的解读主体责任,对已明确需要解读的重要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三、认真开展

起草处室应按要求合理制定解读方案,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在报送拟制发重要政策文件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解读内容一般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解读内容要全面准确,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解读形式要丰富多样,灵活运用起草处室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开展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关注受众体验,综合运用适应网络传播特点的文字、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提升解读效果。解读载体要便民快捷,综合运用省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新闻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发布解读信息,扩大受众面。

四、及时发布

起草处室应将相关解读材料及其电子版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送局办公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推送省政府网站发布,并同步上载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微视等发布;要在各项解读信息发布24小时内,将解读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每年1231日前,由局办公室将本年度政策解读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打分,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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