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82号)要求,结合四川省广播电视局(以下称省广电局)职能职责,制定以下主动公开事项清单目录。
一、主动公开事项的范围
主动公开事项是指省广电局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涉及行政相对方权利义务和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行业或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除涉密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情形外,均应主动公开。主要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关职能、发展规划、统计数据、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财务信息、招考录用等14类事项(详见目录表格)。
二、主动公开事项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规范。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开内容合法、程序合规。
(二)及时准确。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按规定时限公开,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数据详实准确。
(三)动态调整。建立目录定期评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或职能调整,30日内完成修订。
(四)安全审慎。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未履行审查程序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三、主动公开事项的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由省广电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策法规处负责依申请公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省广电技术中心负责公开发布,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具体落实公开工作。
(二)公开渠道。主要通过省广电局官网发布,部分事项结合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号、视听四川等渠道公开。
(三)时限要求。除另有规定外,信息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结果等特殊事项按7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监督渠道。监督电话:028-86696825;意见邮箱:scgdjbgs@126.com。
四、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表格
序号 |
主动公开事项 |
时限要求 |
主动公开渠道及栏目 |
责任处室 |
备注 |
1 |
省本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
形成或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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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关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联系方式 |
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机关简介)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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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实施情况 |
规划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信息) |
规划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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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业统计数据、年度发展报告、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
数据形成后30个工作日内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数据发布) |
规划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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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许可(含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结果 |
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行政许可、处罚) |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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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急广播体系进展、农村覆盖工程实施情况 |
工作进展每月更新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服务信息) |
安全传输保障处、公共服务处 |
联合负责 |
7 |
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及中标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
财政批复后及时公开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预算、决算) |
规划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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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内容监管 |
事件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 |
宣传处、安全传输保障处、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公共服务处 |
联合负责 |
9 |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及拟录用人员公示 |
按招录工作进度及时公开 |
省广电局官网(公告公示)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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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网络视听平台监管情况、节目监听监看结果、违规内容处置通报 |
每月汇总公开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业监管信息) |
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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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产业发展报告、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及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
季度更新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产业发展信息) |
科技与产业发展处、规划财务处 |
联合负责 |
12 |
广播电视技术标准体系、新技术应用推广、安全播出技术保障规范 |
标准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技术标准信息) |
科技与产业发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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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行业培训计划、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
按管理周期定期公开 |
省广电局官网(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从业人员管理)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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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按规定及时公开 |
按规定渠道公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办公室 |
统筹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