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号:B19075796/2023-0000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 成文日期:2023-09-28
  • 发布日期:2023-09-28
  •     号: 川广发〔2023〕56号
  •   性:有效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有线电视网络
加密定向传送经批准落地境外卫星电视频道管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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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国广电四川分公司,四川广播电视集团服务部:

现将《成都市有线电视网络加密定向传送经批准落地境外卫星电视频道管理方案》印发你们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3928




成都市有线电视网络加密定向

传送经批准落地境外电视频道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管理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境外卫星电视接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发〔20094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有线电视网络加密定向传送国家批准落地的境外电视频道管理工作。未经批准地区不得擅自通过有线电视网络接收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四川省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省广电局)统一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有线电视网络加密定向传送国家批准落地的境外电视频道的管理工作。对用户申请收境外电视频道进行许可审批,向符合条件的用户核发《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定期对成都市用户授权收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中央境外卫星电视平台运行机构(中视卫星电视节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视卫星电视公司)负责提供四川省有线电视网络境外电视频道信号并确保其播出内容安全。按照统一信号、统一协议、统一授权的原则,提供许可用户授权收视境外电视频道相关服务。

第五条  四川省境外卫星电视地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服务机构)负责协助中视卫星电视公司向许可用户提供事前、事中、事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电四川分公司)负责通过许可在成都市设立、维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前端,使用中视卫星电视公司专用解码器及收视卡,组织接收中视卫星电视公司提供的境外电视频道信号,并在其运营的成都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完成信号二次加扰传送,确保信号安全传输,确保中视卫星电视公司对境外电视频道用户收视授权的唯一性、排他性,不得将信号用于他用或扩大范围传输。

第三章 节目管理

第七条  成都市有线电视网络中传送的境外电视频道必须是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批准在中国境内落地,通过中视卫星电视公司传送的卫星电视信号,不得通过其他渠道接收境外电视频道信号。

第八条  成都市有线电视网络中传送的境外电视频道应根据广电总局每年审批允许在境内落地的境外电视频道进行调整。用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可根据需要相应调整经许可接收的境外电视频道。

第四章 用户管理

第九条用户申请收视境外电视频道实行许可制度。级别较高、规模较大的教育、科研、新闻、金融、经贸和党政机关等确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单位;确有境外电视节目接收需求,且具备接收条件的规模较大、级别较高的宾馆酒店;专供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办公或者居住的写字楼、公寓等;其他确有需要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的情形,经许可后可通过有线电视网络接收境外电视频道。

第十条  地方服务机构应协助符合接收境外电视频道条件的用户办理接收许可手续,指导、帮助用户与中视卫星电视公司签订收视境外电视频道协议;用户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逐级报省广电局审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核发《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其有效期2年。

第十一条  中国广电四川分公司提供的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终端专用解码器和智能卡,由地方服务机构向经许可用户统一发放、安装、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解码器移作他用。

第十二条 地方服务机构依据用户许可证载明的接收目的、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等事项,向中视卫星电视公司提出开通境外电视频道申请,由中视卫星电视公司向用户授权开通节目信号。

第十三条 用户不再继续收视境外电视频道,地方服务机构应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省广电局,并协助做好许可证的变更或注销工作。

第十四条 成都市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用户的合法收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用户按照许可证载明的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收视。

第十五条 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不再受理成都市行区域内有线电视网络通达地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申请。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地区,在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前,可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成都市原批准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用户,可自主选择通过有线电视网络或者延续通过卫星电视地面设施前端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对自主选择有线电视网络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用户,地方服务机构应指导、帮助用户拆除原有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中国广电四川分公司按照“统一信号、统一监管、可管可控、定向服务”的原则,采用“统一信源卫星接收、有线网络加密传送,境外平台授权”的点对点授权接收管理模式,通过设置卫星地面设施前端接收中视卫星电视公司传送的境外电视频道信号,经加密后通过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实现成都市的传输覆盖;中视卫星电视公司通过四川省有线授权管理系统(BOSS系统)专区或模块对许可用户实施授权收视。

第十七条  严格安全播出管理。省广电局和中国广电四川分公司加强对安全播出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播控机房24小时值班和系统巡检维护管理制度。部署信号安全监控系统,建立中国广电四川分公司与中视卫星电视公司的应急响应机制,对境外电视频道实时监测,确保信号传输故障时能快速发现和及时恢复,强化反盗版技术手段,保护合法版权。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违反本方案的行为,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方案由省广电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