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媒体违反宣传纪律约谈制度》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17-11-1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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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1日,我局收到总局监管中心《收听收看日报》(第264期),该期简报对我省某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脱口秀节目《××秀》出现内容恶俗、价值导向错误等问题进行了问题通报。随后,在113日召开的宣传管理例会上,监管中心再次对该事件进行了严肃批评。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按照《媒体违反宣传纪律约谈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一、高度重视,及时处理

  收到简报后,我局高度重视,分管局领导赓即向相关责任单位领导进行了问题通报。将通报转发相关责任单位,要求立即停止节目播出、调听节目音频,迅速开展对该节目的核查整改工作。

  二、组织约谈,责令整改

  113日总局宣传管理工作例会后,我局按照《媒体违反宣传纪律约谈制度》的要求,责成局宣传与电视剧管理处对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工作。116日,局宣传与电视剧管理处负责人对具体责任频率总监、副总监进行了约谈。一是要求该频率暂停栏目播出,对节目的导向、定位进行重新调整;二是暂停栏目制作人和主持人工作,作出严肃处理和问责;三是认真剖析原因、深刻反省,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四是针对反映出的问题,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119日,相关责任单位将栏目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向我局进行了报告。

  三、整改措施

  《××秀》节目出现的内容恶俗、价值导向错误等问题,不仅违反了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要求,损害了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的社会形象和声誉,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这也暴露出我省个别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导向关、选题关、审查关等方面存在把控不严的问题,暴露出个别从业人员存在宗旨意识和阵地意识不强、政治敏锐度不够的问题,暴露出个别主持人在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素养培养等方面亟待提高的问题。约谈整改后,我局将引以为戒,继续加强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内容监管,加强源头防范和过程管控,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再度发生。

  一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深入查找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主流宣传、舆论导向、节目生产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可能存在的隐患;严格监督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的执行落实情况。对各级播出机构违反宣传管理的情况,要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构筑广播电视宣传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工作。努力加大省监测中心对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播出的监管力度,结合总局宣传管理工作例会的要求,加强对重要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听收看,认真做好《四川收听收看》《监测月报》的采编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深入开展“走转改”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全省广播电视“绿色频率频道创建活动”的持续深入,引导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政治家办台意识”。

  四是进一步强化对中华传统文化节目的打造。引导鼓励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创作出更多接地气、有品位、有温度、有筋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作品,通过节目教育人、感染人、鼓舞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