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推选及扶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0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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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月,省广电局印发了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推选及扶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对外公布,为便于政策理解把握,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0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以来,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我省各级广电媒体准确把握广电媒体发展阶段性特征,明确目标定位,走准发展路子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取得了系列成效,获得各方面的肯定,及时总结广播电视融合过程中涌现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省广播电视媒体开拓创新推进媒体融合水平持续升级省广电局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出台意义

2023年全省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优秀案例推选已举办2届,省内各级广电媒体踊跃参评竞争激烈,在广电系统形成较大影响力引起了较大关注度,优秀案例征集推选已成为省广电局推进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一个重要平台,制定《管理办法》对确保推选扶持工作公开透明严格标准、确保评选结果的选准选精选强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为规范,为努力把我省广电媒体融合发展优秀案例征集推选工作做成品牌夯实了基础。

三、总体框架

《管理办法》7章、15条,包括总则”“优秀案例类型”“推选条件及方式”“优秀案例评定”“优秀案例扶持”“推广应用”“附则等内容,从案例推选的目的意义、案例征集推选全流程到案例扶持和推广作出全面规范。

四、主要内容

(一)优秀案例的类型。优秀案例共分为五类,新媒体平台建设融合生产传播综合信息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四类案例为常规开展征集推选的案例类型。第五类其他,是指可能因当前发展趋势变化出现的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其他方面或领域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例,并非常规征集推选的案例类型。具体征集推选案例类型以当年相关工作通知为准。

(二)优秀案例评定流程。优秀案例评定分为初评和复评阶段。初评阶段,对根据申报材料对参评案例的政治性、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及材料规范性进行评分。复评阶段,参评案例将进行集中现场展示演讲并完成答辩。评审组形成最终评审意见后,公示推选结果,公示后经省广电局审定后公开发布。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将推荐参加当年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典型案例征集推选。

(三)优秀案例的扶持。省广电局每年扶持案例总数不超过25个,分别予以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以上金额均为扶持上限,具体扶持金额将根据当年部门资金预算情况而定。

(四)优秀案例的推广应用。省广电局将积极向广电总局媒体平台、智库等推送优秀案例在全国重大会展活动中推介展示,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专业会议、培训推广交流在省内媒体、行业学会宣传推广。

五、后续工作考虑

    《管理办法》有效期为2年,2年后省广电局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优秀案例征集推选工作,如有必要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将重新制定相应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