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电局印发《四川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政策理解把握,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实施的行政许可清单(2023年版),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2〕15号)、《四川省政务服务工作规程(试行)》(川政公〔2023〕21号),对全省政务服务工作新形势下确立规范的发展要求和实施内容。2024年2月,省广电局对原《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办法》(川广办〔2019〕94号)进行了修订,印发实施本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三)《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2〕15号)
(五)《四川省政务服务工作规程(试行)》(川政公〔2023〕21号)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
(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 〉的通知 》(川府发〔2023〕19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
一是许可工作程序办法。分为总则,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的受理、审核、决定、制证发证、存档等程序具体要求,附则三项内容。
二是《四川省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国务院、省政府 2023年版)》,完整列出省广电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工作20个主项、29个子项、90个办理项事项目录。
三是《四川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清单(行政许可)》,依据部门规章要求,需要由局相关业务处室按照特别程序实施专家审查、现场勘验等工作的12个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四、政策目标
通过修订局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办法,进一步确立形成适应政策要求、行业发展、群众期盼的工作实施规范。推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建设水平,以优质的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更好满足企业群众的现实需要,积极促进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解读单位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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