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四川省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我省播音主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9号)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问:《条件》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从事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播音主持相关工作,通过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取得《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问: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分哪几级,名称是什么?
答: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一级播音员主持人、主任播音员主持人和播音指导。
问:对申报人员在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方面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条件》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提出要求,明确了要培养造就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德艺双馨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队伍。明确了延迟或不得申报、“一票否决”的几种情形。
问:对播音主持各层级职称申报有哪些要求?
答:《条件》明确了申报播音主持各层级职称的学历、资历和能力、业绩,以及论文论著条件,突出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创新了评价机制,丰富了评价方式。
问:对基层和民族地区申报人员有倾斜政策吗?
答:《条件》突出了对服务基层、民族地区专业人员的适度倾斜。
问: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有什么要求?
答:《条件》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问:播音主持职称可以破格申报吗?
答:《条件》明确了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
问:申报播音主持职称需要答辩吗?
答:《条件》明确了申报播音主持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评审应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面试答辩,以及其他需要面试答辩的情形。
问:哪些奖项可以作为职称评定依据?
答:《条件》明确了可作为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依据的奖项。
问:《条件》什么时间施行?
答:《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问:《条件》由哪里解释?
答:《条件》由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