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8-1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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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胡左格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广播电视工作的长期关心和支持。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加强对电视购物频道监管的建议》(第627号建议)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切实加强电视购物频道管理

据统计,全国经广电总局批复的电视购物频道共有22个,目前省内四大营运商传输的有央视购物频道等7个购物频道,购物频道传输数量与全国其他省市区持平。我省开办有2个电视购物频道,一是四川广播电视台开办的星空购物频道,二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开办的每日购物频道。我局历来重视电视购物频道的管理,依法依规加强购物频道的日常管理,要求我省两个电视购物频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电总局相关管理规定,坚决把牢商品准入、商品宣传、节目制播、产品售后等各环节各关口,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我省的两个购物频道规范诚信经营,在消费者心中形象良好。

省、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购物频道以来,都能严格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关于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广发200992号)各项规定,商务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3445)和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秩20141)文件要求,加强重点商品监管,加大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商品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疗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购物频道不断加强制播环节管理,严格掌控频道的经营主导权和节目编排、审查、播出权,严禁变相出租、转让购物频道和时段,并进一步规范电视购物频道的节目与播出形态,做到如实宣传介绍所售商品,并完善服务流程,改善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消费者投诉集中环节。广电总局2020年6月和12月下发了《关于开展电视购物频道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的函》和《关于开展电视购物频道播出收藏类购物节目专项清查工作的函》文件,我省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川台星空购物频道和成都台每日电视购物频道未涉及到相关违规的情况。

二、播出机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自身建设

川台星空购物频道和成都台每日电视购物频道不断建立和完善了购物频道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电视业务中心管理制度,节目板块、编排板块建立了14个标准化管理制度;客服板块管理建立售后工作手册、客诉处理方案及流程等8个标准化工作流程。二是规范选品中心管理制度,严格商品选择标准化建立有各类商品合作标准、卡类承诺函、制播会审等25个制度。三是物流部管理制度有商品出入库须知、考核制度等7个。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保障了购物频道健康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对购物频道管理的建议,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推动全省电视购物频道有序健康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联合省网信办、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开展电视购物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电视购物节目播出和经营秩序。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审查省外电视购物频道的资质和诚信状况,对投诉较多的购物频道要禁止在四川落地;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监测中心职能,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经营规范和行业标准,督促电视购物平台完善退货、保证金、第三方支付等 机制。开展信用评价,逐步建立企业失信惩戒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四川广播电视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给了我们改进提高的机会,我们将不断完善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高清四川智慧广电”的战略部署,奋力推进四川广播电视事业由大省向强省跨越,也恳请您一如既往的给予支持和鼓励。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特此回复。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2021615日    

(联系人:李阳学联系电话:86526012